这样的人让我难忘初一作文
无论在学习、工作或是生活中,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,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,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、自己能明白的语言,向开展的、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、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。那么,怎么去写作文呢?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这样的人让我难忘初一作文(精选10篇),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这样的人让我难忘初一作文1
在人生中,我们会遇见许许多多的人。有的,只是匆匆过客,很快就消失在记忆的大海中;有的,却会久久刻在我们的脑海中。记忆里,只有像那个女孩一样的人让我生难忘。
那个周五,我去上补习班,匆匆来到快餐店吃饭,刚刚坐定,窗外便响起了雷声,不一会儿雨就下了起来,像瓢泼一般。街边的小树经不起大雨的折磨,个个都被压弯了腰。树叶如一只只狂舞的蝴蝶般,在空中飞舞。这时,一个流浪汉突然推门而入。他穿着一件肥大的T恤,上面有不少的污点和破洞,下面裤子显得十分短小,使他看起来十分滑稽。他的头发和胡子连在了一起,风雨的吹打,使他变成了一只落汤鸡。他看看点餐台,又摸摸裤袋,脸上显出一丝焦虑,一丝无奈。店里的人都看着他,有的低头私语,有的捂嘴偷笑。那流浪汉仿佛一位小丑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这时,一位女孩走向他,把手中的餐带给了流浪汉,她很瘦小,像一颗豆芽菜。“你吃这些吧,我有别的吃的!”流浪汉一惊,说:“啊,不行……不行……这怎么好意思……”“别客气了,收下吧!”说罢,女孩推开店门,撑起伞,走入了雨中。整个店内都安静的出奇,那流浪汉望着女孩远去的背影,红了眼眶,坐到了快餐店的角落,慢慢吃了起来。店里又恢复了刚才的喧闹,一切,仿佛从未发生过。
女孩渐渐远去的瘦小身影在我心中忽然变得高大起来,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很久,但女孩儿的身影却久久印在我的脑海中,挥之不去。我想,我们的社会正是因为有了像女孩那样的人才变得更加美好。希望将来世上会出现越来越多乐于帮助他人的人,这样,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。
这样的人让我难忘初一作文2
人生的时间轴上,总有那么几个挥之不去的名字。或许是至亲,或许是挚友。她,是这其中一位。她是让我难忘的人。
从一年级开始,她就一直是我的班主任老师。对她的印象,很普通:一个很温柔的女人。后来不知道是因为当初对她的印象太过深刻,还是因为她一直没变, 我一直觉得她是一个很温柔的人。
每次进到她的办公室,都会看到她在办公桌前忙碌着,不是在改作业,就是在备课。我不知道为什么,她总是有一大堆事要做。
她很宠我们,宠到连和她同一个办公室的人都看不下去了。每次考完试,我就会和我的朋友一起去她的办公室,有可能是对答案,但大多数是对着她撒娇, 要她先改我们的试卷。如果换作别的老师,我们可能早就被赶出来了,可是她不会,她总是一边无奈的苦笑着,一边从一大摞试卷中抽出我们的先改,让我们先知道成绩。其他老师总笑着骂她:“你呀,就是太宠他们了!”她总会无所谓的笑笑:“他们就像我的孩子一样,我不宠他们我宠谁啊?”
后来要择校考试了,我们班上 有几个成绩特别不好的。她急呀,就每天下午给我们多上一节课,每天有七节课。其他老师总笑她傻,说她天天加班校长又不会给她加工资。她总是一笑带过,转身继续改我们的作业。
毕业那天,我们全班女生都哭得稀里哗啦的,男生都红了眼睛。一向坚强的她,也湿了眼眶,眼睛里满是泪水和不舍。我不想看到这样的画面,就跑去了她 的办公室。桌上一大堆的作业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本厚厚的相册。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那本相册。 那里面被塞得满满当当的。从一年级,到六年级;从到大腿那么高,到长得比自己还高。这花了我们满满六年的时间,也花去了她满满六年的青春。相册的最后,有一个留着放毕业照的空格子,还有一段清秀的笔迹:我们在一起疯了六年,任性了六年,小小的一张毕业照,却定格了你们所有的小学时光,再见了,我的孩子们……
时光带走了她的青春,带走了我们的童年,带不走的,却是我对她的难忘,和我们之间满满的回忆!
这样的人让我难忘初一作文3
这样一个深秋,天暗得早。
小路上没有霓虹,只有广阔夜空中一弯清冷的月亮散发着幽幽的光,只有一阵冷风吹过,飘下满地的落叶,与风一同在街边旋转着。
我就这样一直走着,一直低着头走着。直到我感觉到一丝微弱的亮光照亮了路,才缓缓抬起头来。前面是一个模糊的身影,佝偻着。他背对着我,正咳得厉害,旁边是一个比他大得多的地瓜炉子,火膛里闪着红光,上面用厚厚的花格子布捂得严严实实。等我走近了,那人才长舒了一口气,慢悠悠地转过身来。
微弱的光下,他灰白色的头发稀疏而且乱七八糟,有点像鸟窝里的干草。沟壑纵横的一张脸,黑黝黝的。下面是麻秆儿一般粗细的两条腿。
老人见我看他,也就盯着我,干裂的嘴唇动了动,忽然咧开嘴乐了:“同学,买地瓜不?”一口方言,听起来很温暖,我点点头,老人掀开花布,一股香甜的气息扑面而来。我看看四周,不禁好奇地问他为何要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卖东西,他只是麻利地称着东西,笑而不答。
直到有一天,我回来的稍晚了一些,远远地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小孩站在老头的面前,仰头望着老人从炉子里挑出两个最大的地瓜递给他,小孩用衣服兜着冒着热气的地瓜飞快地跑向一个黑暗的角落,那里隐约躺着一个女人。
就在这一瞬间,我终于明白了老人那日的笑而不答……
这个在我成长中最难忘的人用实际行动告诉我:生活有时也需要那么一点人情味,好让人们感到亲人以外的温暖。如果只有一味的冷漠,又怎能叫做生活呢?
花落花开间,又过了几年。还是这样一个深秋,还是那个熟悉的角落,却再也闻不到地瓜的香甜,那对耐人寻味的母子不知从何时起,也不见了踪影,但多年前的那个佝偻的瘦小身影,那一口温暖的地方口音,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却让我难忘。
现在,心中的这些记忆,即使在清冷阴寒的深秋,也仍会散发出丝丝温暖。
这样的人让我难忘初一作文4
每次看到她,不由得眼睛、心头都有些酸涩,她仍是那道美丽的风景……
冬天好冷,刮着大风。天还没有亮,我背着书包要去上学。又看见了她,她仍然拿着那把布满灰尘的扫帚,低着头一声不吭的扫着地,时而捡到新奇的东西,还会捧腹大笑一阵。
扫地,就像一把钥匙,打开了她新的一天。
她敬业,虽说经常被人瞧不起,但她仍不辞辛苦,始终如一。扫完地后,她会把自己橙色的小三轮放在一个偏僻的角落,再将垃圾分类,铲除墙上的“牛皮癣”。若有人随手要扔垃圾,她会立即上前制止。
红绿灯频繁闪动,早班的高峰悄然进行着。轻拍身上的尘土,她默默坐在路缘石上开始享用美味的第一餐——三元的肉夹馍。很小,但对她来说已经足够了。四月的光照,温和却不甚热烈。人人形色匆忙又面迎阳光,像春天的风,轻快而雀跃。她一边嚼着馍,一边看着东边的太阳愈加光明。
接下来就要拾垃圾。早上人还是很多,不一会儿就会有满地的拉圾。她需要拾一个早上才可以。虽然单调,她却说这也是个很好的锻炼。早上她干的都是一些很细微的小工作,到了中午,才是她最忙碌的时候。
她的工作地点离一所学校很近,放学后学生各种垃圾都往外扔。她不高,抱回来的全是比她还高的一堆垃圾,每到这时她也忍不住唠叨几句,工作负担压得她都喘不过气来,但忙完再看着整洁的道路,摸摸自己衣服上绣着的“环卫工人”,她又不由得笑了。皱纹布满了整个脸,藏起了她眼中的辛酸。
一天就要过去了,我放学回家又看到了她。此时,刚放学的小孙女坐在车里读书,奶奶仍在扫地。我以为快扫完了,但一转眼她又去了路的另一边……
扫地,也是这把钥匙结束了她的一天。
奶奶从远处跑来,对小孙女说:“今天又挣了20元,带你去买好吃的。”
月亮出来了,奶奶坐上三轮车:“走,月亮陪我们回家!”
祖孙俩的身影越来越远,融入了路灯中,如同梦镜一般慢慢模糊在夜色中,但她那矮小的身影却清晰地印在我的心里。
我想我肯定会记住这样美丽的风景。
这样的人让我难忘初一作文5
时间就像细沙,在不经意间悄然滑落。世上总有一些人,在我们的记忆中留下一个烙印,让我们渐渐变得成熟。总有一些事,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画下一道优美的风景线,久久不能忘怀。在记忆的脑海里,数不尽的人或事都被勿忙的闪过。但是,那个偶然相识的老人,却让我终生难忘......
在屡屡阳光的照耀下,我们一家三口走在丹山赤水的游行步道上,一路上看着一座一座绵延起伏的青山,大片大片苍翠欲滴的树林;听见清脆的鸟吗鸣,啦啦的水声,闻到花儿的清香,竹叶的沉香。不一会儿,我们就步入了様苏园,一棵棵参天的柿子树拔地而起,上面挂着一个个成熟的柿子。再往里走一些,只见柿子落在地上,腐烂的臭味弥漫开来,我有些忍不住了,捏住了鼻子。
就在这时,我看到了一个佝偻的身影,这是一个年过七十的老者,身着蓝底色的褂子,随处可见黑色褐色的补丁,一双破了边的布鞋,头上一顶灰黑的布帽,露出两鬓的白发,手中一柄自制的垃圾夹,背上背着一个灰色的塑料袋,里面全是一些腐烂的柿子和一些落叶。他目光坚定,每一次手起手落,都有一堆腐烂物被放入塑料袋中。他完全不顾别人诧异,好奇或轻蔑的眼光,只是安安心心地抬着这些拉圾。我有些敬畏地看着他,感觉他是那么的伟大,他仿佛是察觉到了我的注视,将头缓缓地抬起,静静地望着我,目光如一潭幽静的湖水,深邃而又平静。我有些震惊,连忙转移了视线,看向别处,过了一会儿,再转回来,发现老者已经离开了,我的心中不禁空落落的。我一步三回头,看着空旷的地面,感慨万分。
转眼间,又是在丹山赤水,在萧瑟的秋风中,我又思念起那位让我记忆深刻的老人,他那颗真挚淳朴的心永远打动着我。
这样的人让我难忘初一作文6
记忆里的乡村仲夏夜是颇有意趣的。爷爷在庭院里铺上凉席,我躺在上面,一边倾听着草丛中不知名的小虫的私语,一边感受着爷爷手中大蒲扇一起一落的清凉。当记忆扇门缓缓打开的.时候,总有一个瘦削而轻盈的身影,让我难忘。
乡村,少了手机电脑等现代化装备,多了很多山野气息。我百无聊赖地躺在院中凉席上,意识渐渐模糊,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和轻快的脚步声闯入了我浅浅的梦境。一听就知道,是那个叫晨晨的女孩儿来找我了。她的父母在外地打工,把她留在乡村奶奶家。对大城市非常感兴趣的她老是缠磨着我给她讲城市的见闻,学校的故事。开始我还饶有兴味,但是没几天就不耐烦了。一听她来,我赶忙佯装沉睡,但她却激动地摇晃我的身子,直至我睁开眼睛。我正愠怒,她却从背后猛地拿出一株小草伸在我的面前,说:“看,是四叶草!给你。”小草细细的身姿和晨晨憨厚满足的微笑融为一体,我内心微微一动,想起了前些天随意告诉她找到了四叶草就会幸运,没想到她认真起来,还真就被她找到了。我看了看炙烤大地的阳光,再看看她额角沁出的汗珠,心中不觉有些愧疚,觉得她也挺可爱的。
晨晨拉着我一路小跑,来到一片草丛旁,满心欢喜又略带骄傲地说:“看,这里有好些四叶草,我们快来采吧。”说罢,俯下身去,像探寻宝藏一样,细细挑选最好的那些。一个两个三个……在一句句的惊喜声中,晨晨采了好几枚,而我站在草丛边上,眼眸粗粗滑过草丛,终究一无所获。汗水不断地流着,滴在草丛里,我的衣衫也湿透了,我说:“走吧,我们回去。”晨晨很听话地站起身来,将采的四叶草统统给了我,并说:“我把幸运都给你,你是我最好的朋友。”最后,我们踩着夕阳的余晖,伴着带有余热的夏风向我家走去。
长长的风吹乱了她的小辫子,吹动着我手中的四叶草左右摇曳,我们一路上说说笑笑,和村落里的犬吠鸡鸣共同构成了最美妙的乡村乐曲。
记得那日我要回城里了,她早早地来我家送我。见到我时把一个袋子神神秘秘地塞到我的手里,再三说等我上车了才能看。看着她一脸严肃的深情,我便点头应允。等上了车,我打开袋子,是一块石头,上面画了两个小女孩在乡间疯玩的情景,我知道,那是我和晨晨;袋子里还有一封信,展开细读,除了记录我们这几天的点滴之外,还有就是对我的深深祝福。我的眼眶润湿了,晨晨自己的生活境遇并不如意,但她却有一颗善良纯美的心,并用它温暖着周围的人。
两三年之后,我再回乡村,得知晨晨去了她父母的打工的地方了。我已经无法再和她相见,但是她的笑靥,她的祝福,以及她所带给我的温暖却印刻在我的心里,直至永恒!
这样的人让我难忘初一作文7
我忍不住停下来。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风景。几个暗红色的点点包裹着银色的世界,像天使和雪天使。雪花漫天飞舞,梅花却在风雪中巍然屹立。白花经得起风雪,绽放生命之美,让我想起一个女人。
她出生在黑暗的封建社会。她是一个孤独而浪漫的人,却被繁琐的礼仪束缚着。她是一个充满才华的女人。在古代,没有才华的女人是美德,她无处施展。在她一生中最美好的岁月里,她最后成了一堆黄土。
你又年轻又生病,失去了母亲。一个人去荣国府。从小你就学会了观察自己说的话,小心翼翼。当我还在父母怀里享受家庭的时候,你一个人在小屋里哭。遇到志同道合的人贾宝玉,就是因为利益关系,才和宝玉阴阳相隔。恨老太太贾、王夫人等人,却不知悔改,互相推托。可笑的是,你和宝玉一起长大,却从没想过,却在中间杀了一个程薛宝钗。宝钗圆滑世故,你却傲慢自信。即使你才华横溢,但在古代婚姻中,父母的控制下也没有地方施展。
木与石的约定,不是所谓的福报的对手。如果你更圆滑更愚蠢;你不会死于病榻上的仇恨,但那样你就不是林黛玉了!
我看着眼前的梅花,她和你一样孤傲,即使散落成泥碾成灰,依然芬芳如故;即使方群嫉妒,她也无意为春天而战。
林黛玉,我觉得对不起你。如果女人的心是易碎的玻璃,那么你的心就是水晶宫;如果女人的心是稍纵即逝的露珠,那么你的心就是一条历史悠久的河流;如果一个女人的心是一片纯净的雪花,那么你的心就是一座被飞雪覆盖的山。
这样的人让我难忘初一作文8
他是一个认真的男生。
他倾听别人说话的样子,让我印象深刻。眼睛总是睁得大又圆,一动不动,颈子往前伸,仿佛要把说者所有的话全吸纳进脑子里,专注如雕塑。他这个样子叫我如何不喜欢?
美术课上他闹肚子,想着他痛苦的样子不禁想逗他开心。看着他桌上躺着的美术书,我灵机一动,让他和自己的书捉迷藏吧,随手把他的美术书藏在了他书包里。然后我故作姿态陶醉于自我的学习。他终于回来了,“我的美术书呢?我的美术书哪去了?谁看见了?”看着他着急的样子,我的演技实在不高明,很快“噗嗤”暴露了。他目光投向了我,开始穷追不舍向我发问,可我还是死不认账存心逗他,不说出来。如此两三分钟,他火气上来了,怒目圆睁,我却依然嬉皮笑脸。很快他静下来并走向了老师。我猝不及防,心里一紧,在喝住他的同时转瞬耷拉下脑袋,乖乖拿出了他的美术书。心里极不舒服的我嘟哝了他两句,没想到他也不让步,我们开始了唇枪舌战,最后竟然动起了手,我给他一巴掌,他抓住我的手狠狠掐了我一下,他的手劲好大,紧紧握住我的手,用尽力气抓,仿佛血管都要爆出来,把我的手抓了好大一个口子,我们就这样瞪着对方,互相伤害。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小的玩乐,竟然酿成了一场悲剧。晚上,我的伤口处有一个流脓了,疼得我整晚都睡不着。
事情并没有完结。第二天是元旦的庆祝会,本应高高兴兴,可我却怀恨在心,成心报复他,抓住他的手不放,这一幕让老师看到了,我的报复行动告吹,弄得我连领奖都苦着脸。
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对,我怎么可以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呢?如此戏弄他人,已是错误,还不知悔改,错上加错。后来向他道歉,他竟什么也没说,直接原谅了我,同时他也向我道歉,说自己也是因为疼痛厉害,心情不好。从此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,他能明事理,一码归一码。
他做事认真较真的可爱样子,再后来相处中,我再次领教了。还记得有一次老师罚写守则,我劝他偷工减料,能省些力,他却只是摇摇头,仍一字不少的完成了十遍守则。还有对于数学题,我总是不想动脑,稍微一看就会把它列入不会做的范畴。而他却很执着,总是咬着笔杆,冥思苦想一番,然后高兴得跳起来。这样认真的男生怎能叫人不亲近呢?
他是谁?他就是我曾经的同桌——宋子扬。他可爱的模样,他认真做事的精神,让我印象深刻,难以忘记。
这样的人让我难忘初一作文9
他是我的小学同学,高高瘦瘦的,在班上既不是最好的也不是最差的,很好地践行着中庸之道,让人很难注意到他的存在,但我偏偏牢牢地记住了他。
那次科学课,我和他分到了一组。同组的其他几个组员都很闹腾,只有他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,听着老师讲课,看我们维持纪律,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与众不同,那种众人皆醉吾独醒的性子,着实令我好奇。
一旦注意了,才会发现平日不注意的地方,原来我与他住在同一个小区。
平日放学,他总是早早地走了,而我还要处理一些老师给我的任务后,才能回家。中间大概差了半个小时,却总能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他,而且他总是气喘吁吁,这让我很疑惑。
于是我放学后紧紧跟着他,发现他先绕到小区后面。那里有一个基本无人踏足的空地,杂草很高,几乎没了小腿。而他熟练地穿过草丛,走到一个由几块破布和纸皮做成的简易小窝旁——有几只流浪猫住在那里,还有刚出生的小奶猫。他自然而然地在小猫的碗里添了些吃食和水,又清理了一下猫屎,整理下小窝,才起身回家。
他一回头,发现了我的存在。我有点尴尬,不知说些什么好。但他只是笑笑,我们一起回家。他跟我说是在五年级的时候捡到的这几只流浪猫。他素来没什么朋友,父母又不允许他养,他就把它们放到这个无人问津的地方,给它们吃的和喝的,还给它们一些他小时候的玩具。说这些的时候,他依然很淡然,而我内心则是波澜壮阔。
他常常用零花钱给猫儿们买猫粮,可自己的早餐常常只有一个馒头。他做了我想也不敢想的事。其实他的学习很不错,可能因为照顾猫所以很难静心吧。我不假思索地表示要帮他一起照顾小猫,他很感激地对我笑了,就这样我们坚持到小学毕业。
最终,他以优异的成绩进了重点中学。老师和同学都大吃一惊,说他是“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”。他还是笑笑,不说什么。
他就是这样一个人,就像小小萤火,用自己的力量为浓厚的黑夜带来希望的光明。他就像一颗明星,印入我的记忆,难以磨灭!
这样的人让我难忘初一作文10
电梯正要开门,空中抛来一道尖细的嗓音——“啊呀,小姑娘,你家人住院这里是吧?帮我拿一下。”一只手强硬地把一只热水瓶塞到我手里,“对了,我在五楼……”下一瞬,那道大红大绿的身影就消失得无影无踪,连句道谢也没有。
这是我第二次看见她。
平日里健朗的爷爷突发心肌梗塞住了院,却一直没能好,于是,这家医院成了我每天放学的必经之处。爷爷的病房在五楼,是许多病重的患者不能马上痊愈而搬进的“重症层”。我就这样遇到了她。
她喜欢大着嗓门与别人聊天,也是这层楼中说话最刻薄的人。一次在走廊,一个小孩子到处乱跑,把刚拖好的地弄脏。若在平时,大家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——患者家属嘛。可偏不巧,碰上了她:“家里人都快死了,还有心情在这里耍!”小孩“哇”地一声被吓哭了,她却仍旧大着嗓门与别人聊天,头也不低一下。她的性格、行为,甚至说话的样子一直为院里的人所唾弃,我也极力避免与她相遇,心里将她早归入了“下等人”行列。
可我越躲着她,越能碰着她——这不,我又得上楼给她送那只被她随手扔下的热水瓶。瓶身是张牙舞爪的红色,亦如她本人。门关着,里面传出她惯有的尖细又高大的嗓音——她在自言自语。声音之大,以至于我敲了数次门都无人应答。我索性耐着性子,听她在说些什么:“老头子,是不是要尿尿?……老头子,你看,这个水瓶好看不?咱们当年结婚就是这个颜色,你还记不记得?……老头子,你怎么不理我啦,看我,看我……”我将热水瓶轻轻放在病房外,悄悄离开了。
后来听说,她和老伴也曾有一个儿子。但在儿子到外地工作后不久,就失去了音讯。老伴又因一场车祸生活不能自理。原本生活无忧的她,只得干起医院的杂物护工来支撑生活。老伴儿车祸耳聋后,眼睛也只能看到红黄绿几种鲜艳的颜色。她说话声音大,喜欢穿亮色土气的衣服就是从那时开始的,为的是让老伴不那么孤单。
渐渐地,她那独特的声线在我眼中不再是厌恶的代表,而成我的一剂“安心药”。若一天听不到她的声音,我仿佛也安不下心来。尽管她的举止有些粗鲁,却给病怏怏的五层增添了些许活力。
爷爷的病似乎略有好转,听医生说,下个月就可以出院了。她和老伴也即将“出院”——老头子的病情恶化,要转送到大医院去。他们走的那天,没有一个人来送。她自顾自地摇着老伴的轮椅,那背影看起来有些无助,却格外坚毅。不知怎么,我看得有些心酸,便上前打个招呼:“奶奶——”话没出口,就被她打断了:“我知道你们讨厌我,说我没文化,自私,可我没办法……我老伴视力衰退,耳朵也不行,我大声说话,穿大红大绿的衣服,就是为了让他知道我在他身边……我不在,他会怕……只要能让他好好地活下去,我哪怕做一个万人嫌……”她悄悄地擦了擦眼角,不再说话,转身回去了,只留下我愣在原地。
从那以后,我经常不自觉想起那道穿过走廊身影,大惊小怪地叫一声“啊呀”。无论如何,都无法忘却这个平凡的女子,用并不有力的手支撑起生活的一片天,顽强地与孤独对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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